关于网站备案通知
发布日期:2008-07-14   已有 23283 人浏览

网站备案


尊敬的客户:

我公司今日接到深圳市公安局网监分局通知:要求公司服务器下网站,在3.15期间进行监管和整治,同时禁示在使用“论坛/BLOG”。

1.请务必保证您所填写的资料真实有效。
2.非经营性网站必须备案
3.若因资料不真实而造成网站被相关部门关闭或罚款等责任由用户自已承担

 
1.网站名称:

2.公司名称(公司注册):

3.网址域名:

4.1.负责人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

4.2.工商营业执照号(公司注册):

5.地址:

6.电话:

7.传真:

8.姓名:

9.手机:

10.邮箱:

  

网站被通信管理拒绝的常见原因

  • 您登记的网站(XXXX)的ICP备案申请由于与其他备案申请发生冲突,因此被拒绝,详细原因是:网站首页网址冲突
  •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号错误
  • 您登记的网站(XXXX)的ICP备案申请不能通过审核,拒绝原因是:涉及医疗保健类信息,须到卫生厅进行前置审批。。
  •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号错误、主办单位性质错误。
  • 主办单位全称填写错误
  • 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拟开办电子公告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出专项申请,个人一般不允许开论坛,请删除论坛或者登陆网站www.XXX.gov.cn按有关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后重新备案。。
  • 有医疗器械类信息,须到省药监局进行前置审批
  • 有药品信息,须到药监局进行前置审批。。
  • 上级单位名称或投资者名单”请填写股东名称
  • 你已经提交过一次备案资料,我们正在审核,不需要再次提交
  • 注:本文来自深一原创文章,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63K